遥远的目光——读《列维-斯特劳斯传》

文/尚杰

 


    
  2009年10月30日,享有“现代人类学之父”美誉的列维-斯特劳斯在巴黎家中逝世,享年一百岁。他出生于1908年11月28日,再多一个月,他就一百零一岁了。一个人的一生,当然不能以活得长短论英雄,为了长寿而长寿的想法,因显得太功利而乏味。无论活得长短,最重要的是要有内容,而且是不一样的内容,否则,每天过得都一样,重复的次数再多,也只等于一天。  
    
  我读过一些列维-斯特劳斯的作品,但读《列维-斯特劳斯传》,是首次,这本书,向我们奉献了一个活生生的列维-斯特劳斯,却也是中国读者们相当陌生的。我不想放过书中任何一个值得中国读者思考的细节,比如,尽管列维-斯特劳斯在20世纪世界学术史上的卓越地位,早在半个世纪前就盖棺论定,但是他与中国,或者说中国与他,却“老死不相往来”,他从来没有到过中国——这在交通与信息无比发达的当代世界,简直就是个奇迹,而且是匪夷所思的。我不能确切地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使中国人和列维-斯特劳斯之间,只能通过文献或者道听途说,模糊或不准确地相互辨认。这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因为他曾经五次访问日本。中国不吸引他吗?不可能,因为日本文化与中国文化相像的地方太多了,甚至后者是前者的一个“根”。我不想去费力猜想,但中国学术界不主动,肯定是一个重要原因,他每次去日本,都来自日本学界的盛情邀请。
    
  为什么要强调以上的细节呢?我的评论是中性的,也就是事实是怎样,就说成怎样,既不要夸大也不要缩小,就像列维-斯特劳斯以同样的态度研究人类学。
    
  我的意思,其实是想说,尽管中国学界早就知道列维-斯特劳斯的大名,但是他的学问,确实距离“中国式学问”很遥远,或者更加公正地说,其实我们还没有真正开始读他的书。
    
  于是,我想找到一个引起我们共鸣的“兴奋点”,把学问与人一起谈,这本《列维-斯特劳斯传》,应该是我们极佳的辅助手段。我喜欢读传记,因为它比单纯的思想更“活生生”,它有很多使人印象深刻的音容笑貌,就像1955年列维-斯特劳斯冒着被体制内的学术驱逐的危险,为了记录自己的“活思想”,毅然出版了兼有小说、游记、学术多重特点的《忧郁的热带》,却意外爆得大名,这使我想到孟德思鸠的《波斯人信札》。
    
  于是,我想,凡出自真诚的文字,虽不一定成为经典,但能成为经典的,一定是出自真诚的文字,在没有打动读者之前,作者自己就先感动了。
    
 


    
  但是,从何说起呢?以倒叙的手法吧。一个叫戈比努的人向老迈之年的列维-斯特劳斯抱怨说:“我们正在向千篇一律、千人一面发展,同时也向着彻底的愚蠢发展。”——这是怎么说的呢?这不是我们愿意还是不愿意的问题,而是一个事实,我们的“不愿意”根本不解决问题。列维-斯特劳斯对戈比努的话的反应,却是意味深长的:思想大师的时代……终结了!可是,列维-斯特劳斯本人就是思想大师啊!是的,他宣判了自己这一类人从此告别历史舞台,而且是永远的。
    
  这,又是怎么说的呢?我觉得,无论怎样,都可以把列维-斯特劳斯作为20世纪法国知识分子的典型代表(也许与萨特比较,他更有代表性,萨特是罕见的哲学与文学双重天才,他什么文体都能写,但列维-斯特劳斯或许更上一层楼,因为除了哲学与文学天赋,他还有极深的科学素养)。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这样:列维-斯特劳斯是一个像伏尔泰和卢梭那样的知识分子,当然还有狄德罗,他们是怎样的知识分子呢?社会的文化精英、有能力独立向全社会喊话的人、先知先觉、唤醒民众……但尤其是,他们都有百科全书式的头脑。
    
  什么是“百科全书式的头脑”呢?这里主要指的,不是“记忆的大师”,这种形式的大师,也就是口传心授意义上的大师,早就随着印刷术的出现而逐渐引退了,因为文字就是弥补记忆之不足的。不是“记忆的大师”,“百科全书式的头脑”,指的是了解各种不同学科,并且在此基础上,把它们作为一个系统做一种综合思考的能力。列维-斯特劳斯的意思,是说这样的时代一去不返了。
    
  为什么呢?列维-斯特劳斯曾经把历史进程,比作热力学第二定律中的“熵”,就是说,事物只能朝着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无序的方向发展——不是一个方向,而是各个方向。单线条的历史观终结了。这是什么意思呢?没有什么意思,只有一些说不尽的效果,所谓“说不尽”,有点像蝴蝶效应、多米诺骨牌、连锁反应——我们面临一个终极真理失效的时代,因为这样的真理,要“放之四海而皆准”,但是,“放之四海”在当今世界已经是不可能的了,这又是一种十分悖谬的情形,一方面,当今的世界,被形容为小小的“地球村”;另一方面,这个“地球村”却无比复杂,社会早就不是某个人有能力把握的了,即使是总体上把握,也不可能——这意味着什么呢?它丝毫不意味着谦虚,而意味着个人终于在世界(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面前缴械投降。
    
  什么意思呢——人终于要放下万物之灵的架子了,因为20世纪的科学与哲学,向我们深刻地揭示出宏大叙事时代的终结——这种妄图以某种单调的“主义”,经过前途光明道路曲折的艰苦奋斗,以实现某种计划中的伟大理想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为什么呢?因为精神不止有一个线条,就像我们可以把“伟大”当成“无聊”一样,还像我们可以把一件现成品(比如小便池)当成艺术品。是的,泉源不是一个样子的,它们之间有差异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把这种关于“界限”的思想,比喻为用放大镜甚至显微镜一样的眼力分析世界。
    
  是的,一架最精密的显微镜也看不透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一个人,就是一个世界。
    
  于是,以往意义上的思想大师们,就这样失落在我们面前这个无比复杂的、多线索的、有界限的、悖谬的世界。但是以前,人们称他们是伟人、大作家、大科学家、大……
    
 


    
  在既往的“思想大师”中,可能列维-斯特劳斯是最早清醒的,因为有他的白纸黑字在:他谦虚地说,自己只想做一个修修弄弄的“工匠”,而不想做一个形而上学意义上的、有宏伟蓝图的“工程师”。什么意思呢?就是少下判断,多描述事实——因为判断比事实更容易出错。事实是看得见的,而一个复杂的社会,却没有简单的答案。
    
  作为“工匠”的列维-斯特劳斯也是自相矛盾的,他讨厌哲学,但他的理论当然是有哲学立场的;列维-斯特劳斯否认在事实没有弄清楚之前,按照一个总的法则指导实践,因此,他特别看重偶然的事实。但是,有人批评他过于强调“结构”而忽视了“结构”是如何发生的,这时,他却狡辩说,这个“如何发生”,也是由结构而导致的。
    
  不知为什么,此刻我想起了丘吉尔的一句话:“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由一些活见鬼的事件构成的。”这确实是至理名言,由于一些事先无法预料的微妙原因、甚至不知道何时到来、到来了也不知道来自何方向的、某些令人不知所措的刺激,导致人的非理性冲动。人们总是在匆忙中做出决定的,而只是把“深思熟虑”写在总结报告里。
    
  为什么要匆忙决定呢?因为来不及思考——在那个瞬间,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不做决定,事情就过去了,而且只有一次机会,再不重复发生。这里,与人们有时间去犹豫不决,指的不是一种情形。人们大量的时间耗费在思考所谓“重大的决定”,其实,真实的生活是由无数偶然因素组成的,它们无所谓大与小,在那瞬间,大的决定,也是轻易的决定,弹指一挥间、失之交臂,这里没有什么理性思考,有的只是直觉——我甚至认为,这是一些人生最值得过的瞬间,没有它们,生命将变得无比乏味。
    
  我读《列维-斯特劳斯传》,很是感慨那些构成他一生重要轨迹的细节,这与他的思想无关,只与生命的意义有关。对于我们自己的生命,我们感慨它。我甚至觉得,应该为抓不住自己的命运而兴奋不已,因为要不是这样,就无缘享受由于某一次偶然地扼住运气的喉咙而带来的陶醉。我无法做出解释却坚决认为,我们身上所具有的某种特殊才华一定是天生的,而且,它们最好是一些复合型才华,让这些有冲突的才气相互碰撞,才会诞生具有创造性的精神火花。1928年,写了《金枝》的英国著名人类学家弗雷泽曾在巴黎索邦大学做过一次讲演,当时的大学生列维-斯特劳斯连去听的念头都没有。这样看来,我们日后的“现代人类学之父”最感兴趣的,其实不是什么“人类学”,而是像卢梭一样,狂热地喜欢大自然,而且具有浪漫的情怀——这些,就是我以上所谓“复合型才华”,它使一个科学家或思想家,同时是一个具有诗人气质的艺术家。那么,人类学呢?它只是列维-斯特劳斯喜欢大自然的一个副产品。
    
  为什么列维-斯特劳斯不喜欢哲学呢?因为哲学思辨死气沉沉,而亲身经历的事情,却犹如吹过面颊的一股清风。他陶醉于原始人部落、人类曾经走过的生命的活化石、一片广袤的天地,那里有丰富多样的事物。为什么说哲学思辨死气沉沉呢?因为哲学面对的是千篇一律的老调重弹,老是围绕几个相同的概念和问题打转。尤其是当哲学教师,“一年一门课,一上就是一年”。列维-斯特劳斯不要这样的生活,他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这个禀性用在婚姻上可能会带来痛苦,却也诞生新的幸福(事实如此,他一生有三次“美满”的婚姻)。无论怎样,“喜新厌旧”绝对是一个有创造性的科学家或者思想家必备的“复合型才华”中的重要元素。“我的头脑有个特点,也可能是个缺点,那就是我很难对同一个主题关注两次”。(第76-77页)这是一个性情中人,如果他是一个农民,那么他在开垦和耕种了一块土地之后,就会放火一烧便弃之不顾,再去开垦新的土地。他不是保管员而是开拓者。这是一种不勤俭的坏习气,甚至不知道珍惜自己的作品,但也是一种勇气。
    
  去哪里都行,只要是行动,别窝在家里,列维-斯特劳斯的民族学生涯开始于1934年秋季的一个星期天,早上九点钟,一个电话就决定了,后来他在回忆中,把这个时刻作为他一生中的绝对开端,仅仅是一通电话而已,它就像掷出的一个骰子……
    
 


    
  为了弄清楚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思想的奇特性,我必须首先强调这样一个事实,这是一个人们若不细心思考就一定会忽略的学术事实,也就是说,他的人类学眼光竟然同时是文学的,与此同时,他却一口咬定自己所研究的,就是人类学事实。
    
  那么,人类学、文学、事实,这三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奇妙的联系呢?我必须提到第四个词语“象征”(我没有说象征是符号,因为象征包含了符号的意味却有更广泛的外延),因为正是“象征”连接起人类学、文学、事实,使表面上不相像的因素具有相似性。为什么呢?因为在列维-斯特劳斯看来,所谓“人类学”研究的对象,并不是生物意义上的动物学。人不是一种普通的动物的种类,而是一种有文化的特殊动物种类,其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在人身上,自然的属性同时就是文化的属性,人与人的自然关系(最自然也是最亲密的自然关系,就是婚姻关系)同时也就是文化关系,或者社会关系。
    
  那么,对于人类学来说,自然、文化、社会之间的连接纽带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通过具有交换性质的“象征符号”。如果我用比较通俗的语言,介绍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主义人类学思想的精髓,那就是在他那里,最实用的方法,也就是发现了这样一种最令他感到惊讶的事实:在时间与空间上跨度巨大的不同事物之间(这里的“事物”,可以是不同人种、不同植物、不同神话、不同宗教,等等),却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相似性,其中也要注意相象与相似之间的区别——但是,现代文明社会所拥有的知识,科学家、上流社会、社会科学家们,几乎对这些事实视而不见。
    
  比如,自然形态上的相像:地球两边的动植物物种可以具有同样的外貌,这令列维-斯特劳斯感到惊讶和着迷,因为按说,每种动物、每一棵树、每一片草叶,都应该不同才是。
    
  再比如,不同宗教神话传说中的相似;不同人种和民族的神话传说故事,是不同的,但这些只是外表或者外貌上的不同,列维-斯特劳斯发现,透过这些表面上的不同,这些故事中有类似的象征交换关系,它特别表现在人物之间的命运关系上,这种交换或者代替关系,很像是索绪尔语言学所发现的符号的任意性与差异性之间的关系,更具体说,是能指与所指之间的意义交换关系。
    
  这样的发现,为什么是一个创举呢?首先因为它打破了现代文明对事物原有的分类模式。比如,文化与自然的对立。列维-斯特劳斯发现,这样的对立,与最基本和最原始的人类现象不符,比如人类早就存在的禁止乱伦现象,这个现象不仅是一个文化事实或者规范,而且它也是一个只有对人类才普遍而自发存在的自然事实(无论古今中外、在任何一个民族中同样存在),文化与自然之间对立的界限,就这样消解了。再比如,在什么与什么相似问题上,列维-斯特劳斯打破了原有的形式逻辑“种加属差”的模式,就像超现实主义所欣赏的一句著名诗句中描写的那样,“一架缝纫机与一把雨伞在手术台上相遇”。
    
  一种因素,与它性质截然不同的另外一种因素之间,有最为密切的关系,就像夫妻之间原本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样的重新组合,使很多原来的道德评价失去了作用,因为它们是一些简单的二元对立模式,把事物分成好的与坏的,就像分成自然的与文化的一样。
    
 


    
  列维-斯特劳斯并不是一个怀疑主义者,也不是一个文学家。尽管他的《忧郁的热带》发表后,受到法国文学界的高度赞赏,但这本书只是表面上像小说,其实根本不是,他表面上所使用的具有文学特色的词句,都是有学术内涵的。这本书“深刻地说明了后来成为结构主义方法的本质:凡是形式和运动,从存在的那一刻起,哪怕像一道闪电似的短暂,都是有组织的”。(第82页)这句话并不容易理解,却十分重要。所谓“有组织”的意思,需要用一组相关的词语加以说明,比如它们是可以说的,而且要把它们说清楚,就不能是同义反复,而是要在一组有差异的词汇或者句子中加以描述。
    
  想想看,《忧郁的热带》所记录的是怎样的事实:随便挑出一段:
    
  马沙杜河的一条支流附近,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印第安部落,既没有一个白人,也没有一个民族学家去过,尚无任何记录。三位科学家,另外两个男人和几个桨手登上了两条独木舟,逆流而上去寻找他们。列维-斯特劳斯觉得仿佛被带进了人间天堂。(第112-113页)
    
  这段表面上“没有任何学术内涵”的纯粹描写,一个字都不用改动,直接就可以当作小说,但它不是小说,因为有重要学术思想的语言是混杂其中的。列维-斯特劳斯述说自己在那里非常快乐——因为这些“现代的原始人”极其朴实单纯,耐心友善(就好像回到了卢梭向往的人类远古的自然状态,看来卢梭没有假设,而是在描述事实)。没有翻译,任何人也听不懂这些“原始人”的语言(顺便说一句,列维-斯特劳斯当年三十岁,或者说他们一行出发的日子是1938年,这样的“原始人”在七十年后的2009年已经在“地球村”里消失殆尽)——这些原始到极点的人“身处最纯粹状态下的未开化状态”。这些人与列维-斯特劳斯所来自的“文明世界”不曾有过任何接触,是绝对的陌生人,而且是永远陌生的。朦胧中,一句有诗意的潜学术语言从列维-斯特劳斯的笔下诞生了:“他们与我近在咫尺,近得就像我在镜子里的影像,伸手可及,却无法理解,我既获得了奖赏,也遭受了刑罚。”(第123页)
    
  是啊,要不怎么说是“忧郁的热带”呢?时间在古老的民族面前,就好像停滞了,一种精神风俗几千年间都不曾改变,伏尔泰曾经以类似的语言赞美古老的中华帝国。这里包含什么样的学术问题呢?一种以象征和实用为特点的“描述性文化”(包括中国与印度在内的东方文化)虽然也向大自然提出疑问,但不是以“假说”和“立场”的方式发问,也就是说,不是去“发挥各种主观能动性”去改变眼前的自然与社会,而是千方百计地顺应它们,这种对天命的畏惧感使东方和北美土著社会,终于成为一些缺乏变化的社会。虽然历经几千年的磨难,人仍旧是朴素自然的,他们观察事物和表达热情的眼神,几千年就是那样的,就像是眼神的活化石。即使16世纪的启蒙思想家蒙田在世,他曾经与之对话的那个印第安人,与列维-斯特劳斯所见到的这些印第安人后裔比较,他们在心智与风俗上,几乎一模一样。
    
  是现代文明使这些“现代原始人”无路可逃,几个世纪来,他们逐步后撤,从沿海一直退入森林。描写这样的情景的语言,不用修饰天然就是具有诗意的。是的,是一种描述“确定性”的诗意,列维-斯特劳斯清楚地知道,他当时所看见的一切已经注定要从这个世界消失。远古社会的痕迹,包括它们的语言,是要以分秒的时间去抢救的,它们随时会消失。人类曾经有过的“精神风俗几千年不变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确定性”的时代,或者时间停滞的时代,早就终结了。现代文明,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文明,犹如现代人是有“精神疾病”的人类,因为焦躁不安是他们日常生活心理的常态。
    
  只有原始人类的心情,是安详平静的。
    
 


    
  列维-斯特劳斯的心情,也是平静的。何以见得呢?阅读这本传记,我知道1948年,在他四十岁的时候,他就功成名就了。换句话说,在世界范围内,列维-斯特劳斯的人类学研究获得广泛承认。但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意思,而是说,从他三十岁到四十岁,或者从1938年到1948年,正是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的十年,因为人类在这个期间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尽管这些政治与战争事件,不可能不对列维-斯特劳斯有所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只停留在外部世界,他从一份被遗弃在草棚里的报纸上得知签定了慕尼黑协定,对此他后来这样平静地写道:“这对我没有多大影响,我远在他乡,无从观察,我对印第安人远比对世界局势更关心。”(第126页)这样的表白,使我联想到电影《泰坦尼克号》中的一个镜头:就在巨轮沉入海底前的几秒钟,甲板上那几位围绕在钢琴旁的小提琴手,在沉醉在美妙的旋律之中。这种艺术的夸张并不过度,科学所面对的,是一种需要全身心投入的冷静的世界。这几个小提琴手面对死亡的态度,是纯粹哲学的,尽管他们的职业,并不是哲学家。
    
  我甚至在想,列维-斯特劳斯能活到一百岁,是否与他平静的心情有直接的关系?他有艺术心,但异乎寻常的是,这种艺术心是平静的。自从1934年秋季的一个星期天,早上九点钟,他接到那个电话,或者说他决定去原始部落探险之后,这个掷出的骰子再没有改变颜色,他有百科全书一样的头脑,但他只献身于他选定的方向。
    
  列维-斯特劳斯的平静,他之所以能获得巨大成功,还在于他对危险视而不见。一切身外之物的丧失,都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只要还能像从前坦然那样活下去,就没有危险。是啊,我们可以设想,整整一个世纪,即使什么都没有做,光是能活下来,就已经是一个奇迹,要经受多少风风雨雨啊!不,是雷霆万钧!
    
  但是,千万别以为列维-斯特劳斯不浪漫。他那种平静的浪漫非常耐人寻味。他一辈子都以科学的眼光探讨人类学研究中的事实,但他对这些事实的描述一向不缺乏诗意。任何变化了的环境,都不能破坏美好的心情,它绝不仅是让心情不枯燥的灵丹妙药,而且这些浪漫的心情是学术的:列维-斯特劳斯,这个来自“老欧洲”的人类学家到了纽约,他明白,不能用欧洲古老的建筑风格来衡量纽约之美,那样你会觉得纽约很丑陋。事实上,列维-斯特劳斯很清楚:不能把纽约看作一件艺术品,因为它不美。甚至作为一件人文作品,它也不好看。但是,他写道,你可以把它看成这样一道景观:“唯一有意义的是,它那柔和的光线,清晰的远景,还有放眼摩天大楼脚下,以及那些散布着像花朵一样杂色斑斓的汽车的幽谷时,那种如临深渊的感觉。”(第154页)以这样诗意的目光、隔离的目光、遥远的目光或者科学的目光看待赤裸裸的事实,就像波德莱尔曾经说过的,“恶”也有花一样的芳香了。其实这样的诗意是冷静的,或者说科学的目光本身就具有诗意(科学与诗意都是一种对事物的质料形态隔离后的效果,科学语言与诗的语言在“象征”面前殊途同归)。
    
  是的,把看似不一样的因素衔接起来,这不仅是诗意的想象能力,还是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实际在做的事情。身处纽约这个世界大都市中,只要有点文化,嗅觉比较灵敏,工业文明的墙皮就会自然脱落,这里通向其他世界,不同的民族与不同的文明,如果想到纽约混杂着来自世界各个角落的居民。
    
 


    
  作为进一步说明以上情形的例子,我再援引列维-斯特劳斯在《南比夸拉印第安人的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描述。在引用之前,我请读者考虑的问题是,他的这些描述,同时是具有人类学性质的、事实的、诗意的,或者说,是文学的。列维-斯特劳斯只需要冷静的几笔,就能勾勒出一幅活生生的男女形象:
    
  A3:二十来岁的健壮姑娘。热情奔放,总是好心情,随时准备跟随丈夫奔赴艰险;A7:二十多岁的美丽姑娘,甚至还要年轻一点。愚蠢、自私,只关心自己;A1:这些人的头领,聪明过人,有责任感,有活力,敢作敢为,机敏灵活;A6:三十岁上下,虚荣、自负、不聪明、好父亲,非常爱他年轻的妻子,总见他温存地搂着她。(第157页)
    
  人类学与文学,都是研究人的(甚至哲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研究人的)。以上的描述之所以要胜过照片,是因为这些精确的语言更能显露出照片只能模糊表示的含义。比如,照片无法显露聪明与自私。换句话说,科学的描述也可以同时是生动的描述,或者准确的描述也可以同时是生动的描述。它甚至是一种生动的定格。现如今,南比夸拉印第安人的社会和家庭生活已经不存在了,它只存在于列维-斯特劳斯的文字中。
    
  现实生活中的列维-斯特劳斯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但他只要话一出口,往往风趣幽默、用词准确。他冷冰冰地逗人家笑而自己不笑,因为他观察敏锐非同一般。就像他在索绪尔语言学那里发现的,语言规则是在冷冰冰中以无意识的方式发挥作用的。无意识不同于意识尚处于沉睡状态的潜意识,因为无意识只相当于纯粹的形式,但这个表面上“一无所有”的东西却是列维-斯特劳斯所谓“结构”,或者叫作“组织”,反正都一样,否则,天下就真的会大乱,一切将会是乱七八糟的了。
    
  举个例子吧,英语字母只有二十六个,但理论上这二十六个字母能组成的词汇,是无穷的,因为新词会按照前缀后缀等构词规则和语法规则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来。一个字母A是冷冰冰的,尽管诗人能从中组成热情的词汇。这个道理,甚至是音位学的,同样也是关于亲属关系的,兄弟姐妹、父亲母亲、姑舅姨叔……就相当于组成某单词的字母元素。显然,只有按照一定顺序排列起来的字母,才有能力构成一个单词。否则,就像一个只会划线条道道而不识一个汉字的外国人,虽然他能偶然画出构成汉字的某个要素(例如“横”与”撇”),但他写不出一个真正的汉字(当然他无意写出来的不算,比如“横”)。同样,一个男人也不是自然人,在理论上,他同时是兄、弟、父、子、叔、舅等等。为什么呢?任何一个人的本质,都是由他与别人的关系决定的,在这里也就是位置关系,就像字母在单词中的关系一样。在某一关系中,这个男人是儿子;在另外一种关系中,他又是父亲,如此等等。至于字母在单词中的位置作用,我们可以举一反三,这里就不再列举了。
    
  如此看来,家庭和亲属关系,本身就已经意味着文化和社会的事实,而非赤裸裸的自然事实。自然界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它既不伟大也不渺小,它的意义是人赋予的,也就是文化所赋予的。这就是帕斯卡尔所谓“思想的尊严”。人确实渺小得像一棵只能随风漂动的小草,随时会有灭顶之灾,但人是一棵会思想的小草,这才是人类最大的财富,它甚至是使人幸福的最终源泉。这个道理,列维-斯特劳斯是以另一种方式表述的:人类学所处理的,其实就是一些具有象征意味的符号,兄、弟、父、子、叔、舅等代表一种交换的位置,或者叫作差异关系。换句话说,人不再是有血有肉的,而是作为象征的符号。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反人类,而是想澄清人类学超越了生物学。父子血肉相连,这个生物学事实必须返回人类学事实才真正有意义,它们是不同层面的问题。
    
  “喜新厌旧”的列维-斯特劳斯从来没有停止拓展学术视野的脚步,他用以上同样的方法考察神话、考古学、语言学、历史——这给我们的启示在于,虽然他不是这些专门领域里的专家,但他对这些专门领域的贡献,甚至超越了很多在这些领域耕耘了一辈子的专家。为什么呢?因为列维-斯特劳斯有“遥远的目光”。是的,这深邃的目光,就是他的结构主义方法。时过境迁,这种方法并不是万能的,但它就像是一扇新开的窗口,还仿佛一股吹过面颊的清风……并因此改变了20世纪人文社会科学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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