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河边的错误》,回去干了一件大事 | 清单

设计:鱼饼@TOPYS

 

1988年,标签还是先锋派作家的余华发表了戏仿类型小说的中篇《河边的错误》,最近,由青年导演魏书钧改编的同名电影在各大院线上映,无论是“没有答案,一起发疯”的官宣,还是“余华先锋,电影先疯”的民间吐槽,都为电影攒够了噱头,也吊足了观众的胃口。上映8天票房已过2亿,在这个刚被暑期档“文艺片”伤透了的市场环境下,不知道有多少观众抱着欠余华一张脱口秀门票的心态去买了戏票。

然后,大部分人走出影院时都在心里骂骂咧咧,却又不敢武断地说这是一部烂片。余华本人给的回应则是“希望观众带着空白之心去影院,将过去的观影经验全部忘掉”。

以故事片的标准看,《河边的错误》确实不是一部能带来愉悦观影体验的电影,叙事过于支离破碎,那把可以开启观众内在情感体验的秘钥,要么是导演压根没造出来,要么是被埋藏得太深。但如果试着转换一下心态,将其当做年轻导演的一次影像实验和行为艺术来看待,你会发现,它的莫名其妙程度也就是平均水平,没准还能在角色全员发疯的间隙,找到一些如散文诗般韵味悠长的镜头语言。

事实上我们都知道,“文学改编”不是一部电影的原罪,“文艺”也并不必然会伤害叙事本身,电影史上能够借力原著,做出高妙改编的片子也有不少,我们整理了一份清单,如果你此刻正为一个错误愤愤不平,千万不要再错过下面这些正确的选择。

 

《时时刻刻》

原著指路:《时时刻刻》《达洛维夫人》

1998年,美国作家迈克尔·坎宁安出版了以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人生经历和其作品《达洛维夫人》为创作引线的小说《时时刻刻》,赢得了福克纳文学奖。四年后,坎宁安操刀改编,和来自英国的导演史蒂芬·戴德利合作,将《时时刻刻》搬上荧幕,影片入围奥斯卡8项提名,将年轻的妮可·基德曼送上影后宝座。

有人将《时时刻刻》当成搭建电影结构的经典范本,从中学习如何把复杂的人物关系、幽微细腻的内心世界、历史背景和时代情绪、真实素材和想象,一股脑地塞进一部2小时的电影,又能够流畅地叙事。

《时时刻刻》原著的结构本身就相当工整,以达洛维夫人串联起生活于不同时代,生存境况各不相同的三个女性一天里的经历,正如电影里增加的旁白“一个女人的一生,浓缩在一天中,只短短的一天,就是她的一生”。

“一天”也是伍尔夫在创作《达洛维夫人》时给自己定下的叙事框架,即便坎宁安的小说既是致敬又是模仿,也不难看出他在重写与重编这部作品时的巧思和原创才华。更难得的是,这三重叙事文本相辅相成,几乎可以作为一个整体去探索。那些小说里没有浮现的,可以在影片中寻找,而影片中处处埋藏着与《达洛维夫人》的互文。阅读与观影,好像在捡拾一副完整拼图的不同碎片,拼贴方式是自由的,拼贴的过程也是充满乐趣的。

 

 

《英国病人》

原著指路:《英国病人》

如果要讨论哪位导演最擅长文学作品的改编,我想安东尼·明格拉绝对应该拥有姓名。1996年的《英国病人》,1999年的《天才雷普利》,2000年的《冷山》,没有一部寂寂无名。

《英国病人》改编自加拿大小说家迈克尔·翁达杰的同名小说。电影基本忠于小说,讲述了二战后,四个不同国籍、不同性别年龄却同样被卷入这场可怖战争,心灵受到重创的四个人物,机缘巧合下共处于佛罗伦萨郊区一间废弃别墅时期发生的故事,只在结局和部分人物设定上做出了调整。

《英国病人》为明格拉拿下了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导演奖,或许也和这部作品的改编难度不无关系。读原著,你会发现一种绝对浪漫但同时非常碎片化的叙事,故事的线索若隐若现于海量的感官体验、心理活动、意识流描述中,庞博的历史细节、时代氛围和文化反思几乎将其湮没。而明格拉准确清晰地拉出故事主干,像一位剔骨拨筋的手术大师。他清楚电影主题和原著稍有差异,也知道影像叙事和文字叙事特质迥异,并且不纠结于此,于是我们看到电影版的《英国病人》哀伤、温暖、叙事完整。

这份差异又像是影像贴心地为文字留出了一块自留地。在写小说之前,翁达杰出版过许多诗集。他出生于斯里兰卡,在伦敦生活多年,后来回到加拿大接受高等教育,毕业后留在大学教书。这些看似无聊的生平信息勾勒出了他作品的丰富特质:集表层的诗意和内里的严谨于一身,用一种既沉溺于个体经验,又能将个体经验编织进时代脉络的笔力去创作,最终得出如梦似幻、韵味悠长的故事。

在翁达杰的笔下,现实和历史是冷硬的,但个体是可爱的,他创造了四个如梦游般在历史的断壁残垣里游荡的人,他们带着回忆寻找生存或灭亡的合理性,寻找人性的亮光。

 

 

《天才雷普利》

原著指路:《天才雷普利》

1999年,安东尼·明格拉导演的《天才雷普利》上映,29岁的马特·达蒙、27岁的裘·德洛在这部电影里贡献了堪称惊艳的表演,而如果让观众票选最能凸显明格拉导演才华的片子,我想《天才雷普利》也不会输给《英国病人》。

马特·达蒙闪烁不定的眼神,用身体下意识抖动传递出人物角色内心的躁动不安,这些细节都被明格拉的镜头准备捕捉,加以放大,最终塑造出极丰富立体的汤姆·雷普利形象——一个来自底层,自卑又敏感的同性恋男孩,一个聪明果决又冷酷的天才罪犯。而与雷普利形成对比的富家子迪基,风流倜傥、肆意妄为、阴晴不定,有孩童般的直率可爱,也有孩童般的任性残忍。甚至可以说没有迪基也就不会有“天才雷普利”。

作为一部犯罪题材的影片,《天才雷普利》叙事节奏极佳,一方面当然得益于原著的强情节性,另一方面也与明格拉处理原著素材的出色能力密不可分。可以猜想明格拉是个出色的读者,也是一位心中有清晰创作地图的导演,任何棘手或丰富的原著都能为其所用,最终通达他希望影像叙事抵达的终点。

而原著作者海史密斯是个颇为神秘的女性作家,除了发表作品,她几乎过着隐居生活。1955年《天才雷普利》出版,一举拿下美国推理作家协会颁发的爱伦·坡奖,即便如此,读者也能感受到这部作品和典型侦探小说的迥异之处。海史密斯把细密曲折的心理描写运用到一个天才罪犯的“养成”过程中,细腻的女性视角给雷普利这个角色增加了心理层面的病态和脆弱,与其在现实中的狠绝冷酷形成奇怪的张力和奇妙的对比。

 

《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

原著指路:《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

余华曾在一档节目中玩笑称“三流小说最适合改编成电影”。实际上,或许最适合影视化的小说是那类创造出出彩人物的小说,《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以下简称“欧维”)显然符合这一标准。

弗雷德里克·巴克曼2012年发表了处女作“欧维”,小说有着简单直接但有效的形式感,每一章都以“一个叫欧维的男人”作为标题,用40个与欧维相关的细节(叫波波的小丑、晚点的火车、增值税、威士忌、猫崽子……)勾勒出怪老头欧维的一生。巴克曼的语言没有包袱,和看似严整的形式感对比,他的叙事风格简洁朴素,爱用短剧而非长句,爱用动词而非形容词,阅读起来有听打击乐演奏的铿锵快感。

小说发表三年后,同名电影拿下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编剧加执导的汉内斯·赫尔姆虽然知名度不高,但将原著和电影并置就能感受到导演的才华,除了对情节的有效整合,电影本身透过配乐、剪辑、图像结构(对称、线条、突出秩序感)形成了极具个人风格的视听效果。

今年一月,美版改编《一个叫奥托的男人决定去死》上映,尽管找来汤姆·汉克斯饰演男主,对比之下还是少了赫尔姆那份恰到好处的北欧冷幽默,怪老头也怪得不那么地道,有几分油滑和刻意。

 

 

《别让我走》

原著指路:《莫失莫忘》

如果抱着看悬疑片的期待去看《河边的错误》,大概率会觉得它是一部伪悬疑;同样,如果抱着看科幻的心态去看《别让我走》,应该也免不了失落。

2005年,石黑一雄的同名小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被正常人类社会排除在外,在一所地理位置模糊的英式庄园学校里接受集体抚养,每个人只拥有名字和以字母为代表的姓氏,命运在诞生时已被写定。人类对这群克隆人唯一的期待就是取走其健康的器官来延续寿命,克隆人生命的结束被称作完结(complete)而非死亡。

小说和电影共用了基本框架,但科幻的设定没有将情节引向大开大合的末世预言或种族之战,石黑一雄用第一人称视角描写了克隆人女孩凯西·H在短暂的一生里观察、经验、思考到的一切。凯西·H细腻地回忆、平静的讲述,本身就构成了和题材之间的巨大张力,也水滴石穿地回应了“人何以为人”这个庞大抽象的命题。阅读《莫失莫忘》像是凝视一副夕阳西沉的田园风景画,宁静克制之下有动人的哀伤和坦然。

而马克·罗曼尼(也执导了《环形物语》)尽量还原了这种混杂暧昧的氛围,在保持一切场景都优美、充满秩序感的基础上,用大量光影的变幻传递着人物内心的情感涌动,以及客观视角下的美与残酷。罗曼尼也对影像的便利之处加以善用,他将克隆人被摘取器官的场景搬上荧幕,这一点比石黑一雄更冷酷,对比之下也使得凯西·H的回忆更温暖。

影片在结尾处增加了一段凯西的的独白,或许道出了石黑一雄一向不喜欢直白陈述的作品内核:

“我不能肯定的是,我们的生活是否和受赠者有很大不同,生命都会终结,也许没人会真正理解自己的经历,或者觉得自己已经活得够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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