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后,环评不收费?
十一后,环评不收费?
有很多朋友问华卓小编:环评十一后是不是收费!打开百度:搜
作为一个环保人,稍微辟个谣!不对的请多多包涵!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决定》对现行条例主要作了三方面修改:
其中一点要求,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服务。明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并要求环境保护部门推进政务电子化、信息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审批、备案和信息公开。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与旧版《条例》相比,新《条例》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
一、删除"环评单位资质"条款,取消了资格证书审查制度的要求;
二、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将竣工验收的主体由环保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
三、增加“不予审批情形”条款,明确环评审批要求;
四、明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法律地位;
五、取消“试生产期间要求”;
六、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只提到: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是第三方做环评,如果没有其他目的(想做工程),会免费做?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看个现场,来回路费油费,吃饭、住宿,就打印送审稿、报批本也要费用吧。一个报告书多少天?一份早餐就是一碗面平均也要5-12块!
专家、环保领导在环评评审会也是一番...
环评人真的不容易...
何况评价者要负责,且终身!(条例:第二十五条 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华卓小编今天要分享的关于环评资讯,你了get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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